长虹创维等多家公司被执行1223万,或涉票据追索权纠纷

2022-08-18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知识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更新信息显示,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深圳”)被列为被执行人,立案时间为2022年08月15日,执行标的共计约122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与创维深圳一同成为被执行人的,还有其他11家公司。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东南天骥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中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无锡市泓金石化有限公司,兰州永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珍蔓商贸有限公司,宁波昊熙源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金开化工有限公司,兰州万动商贸有限公司,执行标的总计约1223万元。天眼查信息显示,案件详情系涉及与沈阳中茂绝缘纸有限公司的相关案件。

相关公司因何案件成被执行人?创维深圳等公司与沈阳中茂绝缘纸有限公司有涉及票据追索权的纠纷。

在案号为(2019)川0792民初2120号之一的一审民事裁定书中,原告沈阳中茂绝缘纸有限公司诉称,2019年11月3日,原告向承兑人邮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告知函》,同时向各被告寄送《关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追索告知函》,要求各被告在收到告知函后三日内付款,但各被告签收后均无任何反馈。原告作为承兑汇票的合法持有人,在被拒绝付款后可依法向票据的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行使票据追索权,各被告应承担连带责任。文书中未见各被告的回应原告的内容。法院经查认定本案移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首次案涉票据追索权纠纷并被列为被执行人。2021年8月,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与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曾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琼96执544号,立案时间为2021年08月09日,执行标的为400.10万元,关联案件涉票据追索权纠纷。